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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监管领导在有关活动中的讲话,透露了有关行业最为关注的重磅文件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》出台的最新进展,讲话中传递出了不少积极的信号。
一、金融监管总局牵头起草、尽快出台
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一级巡视员张启军10月13日在2024天津五大道金融论坛上表示,目前,金融监管总局正在着重推进三个方面重点工作。一是着力补齐制度短板。“我们正在牵头起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,并积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推动上位法尽快出台。”张启军表示,同时结合租赁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,优化和完善监管配套政策,进一步推动融资租赁公司规范、有序发展。二是引导行业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。张启军表示,鼓励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,深度拓展先进制造、科技装备、交通运输、节能环保、物流、医疗、绿色、能源等领域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,不断优化飞机、船舶、海工装备租赁发展功能,推动行业专业化、特色化、差异化发展。三是持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。张启军说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符合行业特点融资租赁发展规划和措施,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,同时引导行业坚守底线,防范利差、信用、国别等各类金融风险。
二、已列入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
2024年8月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《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答记者问透露: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》已列入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,目前金融监管总局正在抓紧按程序推进条例起草相关工作。2021年12月31日,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。2024年5月9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。其中,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》列入“预备制定”。
不过,国务院在2022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,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》处于“预备制定”阶段;在2023年,曾提升至“拟审议”阶段,在2024年,又降至“预备制定”阶段。值得一提的是,目前该条例起草工作已转到金融监管总局。
三、市场关注
2021年12月31日,央行发布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至今已近三年,市场高度关注有关新设、变更融资租赁公司等程序,以及未来跨省展业限制如何落地的细节。通过这些年来行业的积极反馈和监管方面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,可以相信最终发布的条例,会彰显监管的智慧,推动行业健康向好发展。在上述活动中,监管领导的发言中谈及条例对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影响时表示:“新条例将明确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、运营、监管及退出机制,确保地方金融市场的规范运营。此外,条例将结合租赁行业的特点,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,以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在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健康发展。”